公司变更设立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即公司设立登记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受理的,自原公司登记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1、申报资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公司加盖公章);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复印件(本人签字)。
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的行使情况等;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2、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主要内容: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3、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主要内容:因股东变更涉及到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变更等)。
4、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3-13人),监事会成员(3人以上),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的意见;提交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提交监事会决议,选举监事会。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执行董事(1人)、监事(1-2人),聘任总经理,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的意见。
章程修正案或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名称变更登记所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公司加盖公章)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件复印件;
应标明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资公司提交、地方或者其授权的本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单位 (企业营业执照发证)
1、企业名称预先/变更核准审核表
2、企业自拟新名称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4、代理人复印件
二、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
三、工商受理、发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加盖公司公章)
3、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
4、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正本可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时收回)
5、公司章程修正案(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受理后第二天起七个工作日发照。
四、雕刻备案公章
1、原公司公章及公章准刻证
2、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法人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代理人(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受理后第二天取章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新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代理人(复印件加盖公司新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新公章) 受理后第三天发照。
在遇到公司的股份转让的时候,除了股权的定价以及纳税方面的问题,股东关心的问题可能就是公司的股权转让需要多久可以办完等时间上面的问题。
一、股权转让需要多长时间
每个地方的时间不一样的,股权变更后,营业执照,机构代码,国税,都要变更的。如果还有其他特批的,也要去变更或者备案的。正常情况下,工商局提交资料变更后 7个工作日出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3个工作日(加急1个工作日)国税,提交变更资料当时就可以出证。所以慢是10个工作日,
二、股权转让未进行工商变更有效吗?
根据《合同法》第44条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据此,股权转让人与受让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成立,在没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登记手续才能生效的情况下,他们的之间的股权转让也就发生了法律效力。所以,股东之间,股东与非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可以直接适用《合同法》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虽然要求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应当申请变更登记,但从该条规定内容的分析,不能得出股权变动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的推论,“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变动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明或自然人的明。”从中可见变更登记是以“股东变动”为条件的,而股东变动显然是以股权发生转移为基础的,没有股权的股东并不存在,没有按期进行变更登记的法律责任只是被责令限期办理或被处以行政罚款,但并不能够否认新股东(受让人)享有的股权。股东变更登记其实只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公司进行的一种工商行政管理行为,它本身只具有确认股权转让的功能,而不决定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新《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进一步股权转让的效力取决于是否进行过工商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综上所述,工商变更登记与否不影响股权转让的效力。
股权转让需要多长时间方面的问题如上所述。通过上文的描述我们可以得知的是,因为要在工商等地进行有关的规定,因此在所有材料都准备好并且提交到有关部门的时候需要十个工作日可以办好有关事宜,同时准备有关材料应该还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所以如果涉及到重要问题建议提前准备好有关事宜。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 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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